热电公司清算机构比选征集方案要求
2019-07-09
一、 企业基本情况 南通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为南通热电厂2003年引进港资和社会资本组建的中港合资企业,营业期限2002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李金华。 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其中: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控集团”)占股75%,香港弘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泰公司”)占股25%(现实际由产控集团代持)。公司经营范围:供热、供电、供热水及相关的生产和服务。 热电公司于2008年底全面停产,2009年实施人员分流,并启动企业搬迁和建、构筑物拆除工作,2010年开展对外投资企业的清理,完成了2家子公司的清算注销,剩余的一家投资企业因其他股东对热电公司的出资及供热义务存在分歧尚未清算。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热电公司账面资产总额4931.97万元,负债总额4383.42万元,净资产548.55万元。 二、 投标要求 1.清算事务报酬(含子公司清理)设最高限价16万元。 2.按产控集团《企业清算(破产)工作中介机构比选程序和打分办法》的要求编制方案(详见附件)。 3.方案密封后于2019年7月18日下午5点前报送产控集团法律事务部,联系人:李建兵,电话:85537186。 /uploads/file/20190709/20190709144245_60949.doc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