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19-06-17
为加强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搬迁地块围墙构筑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搬迁地块围墙构筑改造工程。 2、项目内容:此次涉及围墙构筑改造的搬迁地块有原万达锅炉(北厂区)地块、原纺织染地块、原三印地块、原江山农化地块、原醋酸化工地块、原棉机厂地块、原大伦化工地块等。 二、代理机构相关工作要求 1、代理范围: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以及其他本工程相关单位的公开招标工作。 2、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造价)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款项支付,负责处理中标人中标后其他问题等事宜。 三、投标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工商营业执照记载的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 四、投标 1、投标人请将投标材料(须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于2019年6月21日15:30前递交至招标人处(南通市工农路486号君庭假日酒店7楼710室,投标联系人:李建兵,联系电话:85537186)。 2、投标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投标报价函。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为总额报价,报价需包括上述所有标段公开招投标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费用(含工程造价)、招标代理费、公告费、材料费、专家论证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此外,涉及本工程所有单位的公开招标相关工作均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内容,如按相关要求、规定进行调整的,合同价不予变更。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投标人或中标人收取除售卖标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五、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通过价格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 六、评标规则 投标人需要对本项目所有标段同时响应,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小组审查投标人资格,并对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 (1)有效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若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取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价A)。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A的得10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9分(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9);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6分(得分=10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6),扣至0分为止,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中标。 七、其他事项 1、开标结果将由招标人告知中标单位。 2、对中标的单位,将由招标人与其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协议,对未中标单位,其投标书概不退还。 3、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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