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原大伦化工、原醋酸化工、原棉机厂、原精华制药原料药分厂地块围墙砌筑工程
2018-03-30
一、招标人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围墙砌筑工程(原大伦化工、原醋酸化工、原棉机厂、原精华制药原料药分厂地块) 工程内容:清理场地合计长约129米,并新建合计长约129米、高约2.2米围墙 技术要求: 1、人工挖地槽,地沟一类干土深1.5m; 2、基(槽)坑回填土夯填,地面原土打底夯; 3、c20非泵送商品砼,无筋垫层; 4、m10直形砖基础,m5混合砂浆标准砖围墙(每5米三七砖柱); 5、围墙帽子歇砖平放,黑色油漆; 6、c20现浇压顶(自拌砼); 7、砖外墙面抹混合砂浆。 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从开工通知单时间起计算) 安全责任:中标人承担本工程全部安全责任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1927元 三、踏勘时间 2018年4月3日,踏勘联系人:郭旭东,联系电话:85517020。 四、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相关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 1、投标人请将投标材料(须密封,封口加盖公章)于2018年4月9日16:00前递交至招标人处(南通市工农路486号君庭假日酒店7楼710室,投标联系人:李建兵,联系电话:85537186)。 2、投标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建筑工程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工程标底书(见附件)。 3、投标人递交投标材料即表明其已完成现场踏勘,无任何异议,并将严格遵守本招标公告的规定。 六、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通过价格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标规则 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2、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重新报价(新报价须低于原报价)。 3、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工程履约及安全责任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汇款请注明“工程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中标人账户汇出,不得代付。 单位名称: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9381015201010001688 开户行:江苏银行静海支行 2、工程未发生误工延期、质量、环保及安全等问题的,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中标人如有违反招标人管理、违反招标文件、违反合同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扣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进一步追索中标人的经济等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工程竣工后,招标人将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项目及质量未达约定标准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限时返工并承担有关责任。 2、本工程为统包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未提出增加或改变工程要求,招标人不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追加工程款。 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需自行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及本工程所涉地块周边居民住户的关系。 4、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工 程 标 底 书
工程名称:围墙砌筑工程(原大伦化工、原醋酸化工、原棉机厂、原精华制药原料药分厂地块)
注:标底价91927元,价低者中标。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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