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碳素公司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9-20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着重从认真学习领会、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 公司制定并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的通知,明确把《问责条例》作为党委中心组、基层各党支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围绕《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采取撰写理论文章、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并利用公司内网、厂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舆论工具,积极宣传报道宣传《问责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学习体会等,着力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 公司还采取对有关问责典型案例进行及时通报曝光,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职工反映强烈、损害党的执政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积极探索建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递压力,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长效机制。 公司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问责条例》学习教育将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