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6-05-24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NTDZ2016001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80万元 五、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信息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格; 4、供应商近三年来(2012年~至今)完成过跨境通关服务平台或跨境通关监管平台开发项目的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软件开发等项目)。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或省级信息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格证书; 4、供应商近三年来(2012年~至今)完成过跨境通关服务平台或跨境通关监管平台开发项目的类似业绩合同。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同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评委组将对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资格后审及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 6月13日9时整。 八、磋商地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工农路486号6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磋商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通通明支行 银行账号:1111820309000006709 请在备注里注明: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磋商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磋商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十、报名办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以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表为准(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报名表可由供应商直接送达或通过快递形式送达,报名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16:00时,未按时提交报名表的视为放弃,采购人将不再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报名表接收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66号口岸联合办公大楼西五楼)陈 建(收) 邮编: 十一、采购人: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 66 号 联系人:陈 建 联系电话:0513-80979311 传 真:0513-80979300 邮 箱:chenjian@nteport.gov.cn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4楼 联系人:王晓卫 联系电话:0513-85505339 传 真:0513-85505339 邮 箱:ntcjzb@126.com
附报名表格式 报 名 表
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我们已在网上看到贵公司的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6年 月 日
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一十九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NTDZ2016001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项目预算:180万元 五、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信息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格; 4、供应商近三年来(2012年~至今)完成过跨境通关服务平台或跨境通关监管平台开发项目的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软件开发等项目)。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或省级信息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格证书; 4、供应商近三年来(2012年~至今)完成过跨境通关服务平台或跨境通关监管平台开发项目的类似业绩合同。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同时必须带原件备查。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评委组将对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资格后审及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 6月13 日9时整。 八、磋商地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工农路486号6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磋商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通通明支行 银行账号:1111820309000006709 请在备注里注明:南通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告服务平台项目磋商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磋商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十、报名办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以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表为准(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报名表可由供应商直接送达或通过快递形式送达,报名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 日16:00时,未按时提交报名表的视为放弃,采购人将不再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报名表接收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66号口岸联合办公大楼西五楼)陈 建(收) 邮编: 十一、采购人: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 66 号 联系人:陈 建 联系电话:0513-80979311 传 真:0513-80979300 邮 箱:chenjian@nteport.gov.cn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4楼 联系人:王晓卫 联系电话:0513-85505339 传 真:0513-85505339 邮 箱:ntcjzb@126.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1、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4楼。联系人:王晓卫 联系电话:0513-85505339或85502599传真:0513-85505339或85502599,招标代理机构专用邮箱:ntcjzb@126.com),未在规定的10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招标。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写及装订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A资格后审原件材料、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C技术标响应文件、D商务标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 A、资格后审原件材料 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软件开发等项目,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或省级信息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格证书; 4、近三年来(2012年~至今)完成过跨境通关服务平台或跨境通关监管平台开发项目的类似业绩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 资格后审原件材料中1~4中所有材料逐页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材料目录和页码。 【特别提醒】 1、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C、技术标响应文件: 按技术标评审办法中的要求及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要求编制 1、磋商响应函(见格式表格) 2、技术标评审办法中的技术方案(含系统演示及汇报); 3、技术标评审办法中的商务方案; 注: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将不能得分。
D、商务标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报价表(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磋商单位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编制(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磋商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响应文件由:A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包、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C技术标响应文件、D商务标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磋商响应文件中,除A资格后审原件材料外,其余均为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 3、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A、B、C、D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磋商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