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总厂北分部职工宿舍区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6-04-22
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自行车总厂北分部职工宿舍区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唐闸镇南市街115号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工程要求:1、按招标方确认的中标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实行包工包料,按时竣工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2、清运并处理全部建筑垃圾 3、承担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三、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本次招投标活动招标方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审查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审查合格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证书。 四、报名 1、报名材料: (1)企业简要概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工程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拟任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将单位公章、有关证照原件带至报名现场。 2、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5楼511办公室; 3、报名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016年4月29日17:00截止;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联系人:郁珉 联系方式:0513-85527325 5、报名者通过报名审核后,招标方将电话通知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17:00前。保证金经招标方确认到账后报名者取得投标人资格,招标方将电话通知投标人领取《投标人资格确认函》及投标报价材料。 五、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人资格确认函》所载明的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材料,投标人递交投标材料即表明其已完成工程现场勘查,且认可并将遵守本工程全部招投标文件。 六、开标 开标由招标方自行组织,时间另行通知,由评标组通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七、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招投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进行评标。(投标报价指承揽本次维修改造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要求按时竣工并达到规定质量标准所需的一切费用的总和) 1、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本公告中资质、工期、工程量、质量等要求。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方的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3、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为本次维修改造工程的中标人。 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的,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当场重新进行一轮投标报价,新一轮投标报价中最低有效报价者中标(新一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最低有效报价,否则无效);若新一轮投标报价仍有相同,评标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保证金 1、报名者通过报名审核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方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汇款请注明“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账号:32001648636052511389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2、各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⑴扰乱招投标现场秩序、干扰招投标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⑵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 ⑶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放弃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 3、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七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质量及安全责任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工程未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无息退还。 九、其他事项 1、本次维修改造工程招投标活动招标单位委托南通国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招投标工作,签署有关合同等。 2、本次维修改造工程全部费用由招标单位(即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人进行结算,付款时间及方式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3、工程竣工后,招标方将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项目及质量未达约定标准的,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限时返工并承担有关责任;竣工验收得出的工程造价不得高于中标价,超出中标价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方提出增加或改变工程要求的情况除外)。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招标方提出减少、增加或改变工程要求所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5、本公告附件仅供参考,以最终签约为准。 6、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说明 2、施工图 3、《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样本)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