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碳素党委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2014-11-11
11月10日,南通扬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党委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到各党支部,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产控集团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好不合格党员的清理和处置工作。 本次处置的对象是一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不合格表现突出,群众意见较大,影响党的形象和战斗力的党员。清理处置工作将首先在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学习贯彻评议标准,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开展自评、互评。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党支部将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实际表现,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对存在有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不良表现的不合格党员,党委将严格按照执行处置程序,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扬子碳素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