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搬迁补偿资金审计调查结束
2011-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3月至2010年4月,南通市审计局对江山农化、宝灵化工、星辰材料、狼山钢绳、醋酸化工、南通热电、江山热电、耀荣玻璃、纺织染等九家企业搬迁补偿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搬迁补偿资金管理部门产控集团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的范围从企业搬迁补偿资金启动运作开始至2009年末。根据九家企业搬迁合同协议汇总,产控集团应支付搬迁补偿及奖励总额为170370.33万元,至2009年12月末,产控集团累计拨付各搬迁企业115023.5万元。审计期内,姚港化工区三家企业和狼山钢绳已搬迁完毕,新厂区已建成投产;西城区(城南)集中供热项目效益明显;醋酸化工、纺织染和耀荣玻璃等三家企业搬迁项目全面启动(纺织染已于日前完成搬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对企业搬迁工作非常重视,产控集团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到对搬迁企业定期考评,按进度拨付补偿款,各搬迁企业以搬迁为契机,通过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利用政府给予的资金补偿和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加大技术设备改造和环境保护投入,做到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已完成的搬迁项目,达到环境治理质量、生产技术水平和能力、产品结构档次、企业管理水平的同步提升,成为我市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的双重效益。 市审计局对审计项目提出两点建议,一是重视环保安全。搬迁企业要把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搬迁实现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达标排放。产控集团对已交付的地块进行环境评估,根据环评结果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土地修复,并将土地修复作为必要条件纳入土地开发和利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在企业搬迁过程中,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力争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二是提高资金效益。一方面,要提高搬迁项目资金包括搬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使搬迁项目早日投产,迅速形成设计产能。另一方面,要降低搬迁补偿资金成本,目前搬迁补偿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资产抵押贷款,至审计调查时,产控集团已发生搬迁补偿资金贷款利息1.28亿元。随着搬迁企业老厂区土地陆续交付,相关部门应尽快盘活土地资产,及时办理土地出让,以土地收益及时归还搬迁项目贷款,降低搬迁补偿成本。 (见南通政府网公告栏) |